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高校非学历教育规范办学行为作出重要规定,对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12月2日上午,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指导下,《中国远程教育》杂志社举办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工作线上研讨会。继续(网络)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及培训部门全体员工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继续教育处处长张磊对规定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做了说明,强调《规定》的总体要求,并对全国各省行政部门包括各高校提出三个方面再下功夫:一是思想认识再深化;二是整改措施再到位;三是监管责任再压实,让非学历教育监管“有力度”、“长牙齿”。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继续教育处副处长徐璐对非学历教育的政策进行了梳理,并对中央巡视组第七轮巡视向教育部党组反馈当前非学历教育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以及对规定的内容逐章进行了解读。重点强调了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要强化公益属性,加强规范管理,切实落实高校办学主体责任,并对“管办分离”原则下如何设立归口管理部门给予了指导性建议。北京市教委、辽宁省教育厅、江苏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等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工作推动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典型经验进行了介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高校对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和运营的关键和具体性问题进行了分享。
线上研讨会结束后,学院院长陈顺刚强调,非学历教育作为高校继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社会发展所需的各级各类应用型人才的使命,要求培训部全体员工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深入贯彻和落实新时代非学历教育管理及办学工作。培训部全体员工在会后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落实规范办学各项举措,积极推动学校非学历教育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
同时,为更好探索高校非学历继续教育新方向、推进新发展,培训部员工分批次参加了由全国高校现代远程教育协作组指导,中教全媒体主办的主题为“高校非学历教育管理、运营”的线上专题研修班以及由百校千课共享联盟主办、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办的高校间非学历教育工作交流研讨会,加强交流学习,提高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培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