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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秋季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4:30               阅读次数:

各教学点、毕业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三全育人”目标,形成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届秋季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网络教育2019级秋季高起本、网络教育及成人教育2022级春季专科及专升本毕业学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优良,在籍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违反诚信行为。

(三)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在籍期间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课程平均成绩原则上在80分及以上,毕业论文及社会实践课科目在75分及以上。

(四)被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在籍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中任一项内容的,具有优先评选资格:

1.克服了来自自身的、家庭的或者工作中的巨大困难并坚持学习者;

2.真正做到了学以致用,学习和工作互相促进,通过学习开创了工作新局面;

3.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类学生活动,积极协助教学点组织各种交流活动,热心助人,在同学中间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在籍期间获得学校或市(州)级党委、政府或市(州)级及以上单位表彰的;

5.对学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被采纳;

6.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良好表现。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认真填写《毕业生评优推荐表》(附件1)并双面打印(毕业证书编号一栏由学院填写)。学生所在单位及教学点需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初审申报

教学点对参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初审,填写《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在“新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2024年6月3日-6月7日 。

(三)材料寄送

教学点在6月11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要求将《毕业生评优推荐表》《毕业生评优推荐汇总表》及相关材料整理后,邮寄至学院学生工作部(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55号励志楼110室,姜老师,电话:028-87352596)。

(四)评定公示

学院审核评定,评定结果6月下旬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一)教学点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做好组织与宣传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教学点自该年度起三年的评优资格。

(二)教学点应广泛听取学生班主任和任职单位的意见,严格坚持标准,确定推荐人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宁缺毋滥。

(三)逾期未按要求填写或提交评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学生表彰

优秀毕业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随毕业证书一起发放),表彰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案例收

教学点从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中遴选具有代表性的学生,形成优秀毕业生案例材料,于2024年7月10日前报学院学生工作部姜老师处。

七、其它

学生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属教学点咨询,或拨打学院咨询电话028-87352596。

特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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