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考试院通知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下半年自考助学考试课程转免及更改考籍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际转入:请于2021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提交材料(填写附件3),无须线上申请。
2.课程免考及考籍更改考生请于2021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自行登录考生平台申请(网址:https://zk.sceea.cn)。
注意:2016年以前已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的考生,选择证件类型为“外省自考准考证”办理课程免试
已完成网上申请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版材料。办理考籍更改考生无需缴纳费用(本次不现场受理纸质申请材料)
(1)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需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包中。若有多项申请类型(课程免试/更改考籍/更换专业/更换照片),需将申请材料分类整理后提交;
(2)个人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以“准考证号_姓名_21.2次课程免试/21.2次更改考籍”的方式命名后提交。
(1)各校外助学站点考生须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提交到所属助学站点,具体办理事宜请联系所在助学点;
(2)校本部考生请予2021年 9月 17日17时前将个人电子版申请材料发至邮箱xczk102@163.com。
注意: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并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的,本次不予办理。
(一)课程免试是指考生将本人已合格的课程成绩,按照自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免试需要考试的相关课程。
1.自考生免试:指将某一在籍准考证内的课程合格成绩转移至另一在籍准考证中。免试成功后,原准考证号内将不再有该课程合格成绩。
2.自考毕业生免试:指我省2006年及以后毕业的自考生课程免试。
3.非学历证书免试:指用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有关教育部颁发或认可的证书(附件5)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综合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examcenter/main.jsp)上查实。
4.其他学历证书免试:指用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肄业(结业)证书免试,且证书必须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实
5.外省自考生免试:指已在2016年以前成功办理外省考籍(纸质档案)转入我省的考生,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办理的免试。
省际转入是指自学考试在籍考生的考籍电子档案从其他省(区、市)转移到四川省继续参加考试。需办理省际转入的考生应先在转出省办理省际转出手续
(1) 考生已在我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有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
(2) 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省(区、市)通过全国“省际电子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
(3) 转考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考生拟转入的原外省考试合格的课程与我省现有考试课程的名称和编码不一致的;
(3)毕业论文成绩、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
课程免试依据《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细则》(2006版)相关要求执行。凡提供假证或虚假相关认证材料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
1.自考生免试和自考毕业生免试仅平台申请,无需提交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1);
(4)《合格证书》或《笔试成绩报告单》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的查验证明;
(5)非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1);
(3)国家承认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的毕业证书(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肄业证书、结业证书)原件、毕业生学籍档案(成绩单)并加盖教务处鲜章,学历证书上的基本信息与申请免入自学考试准考证号下的考籍基本信息不一致的考生,还需提交相应的户籍证明材料。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附件1);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入材料粘贴表》
(2)材料提交时以“四川省准考证号+姓名+省际转入确认材料”方式命名
1.考生提交申请前,须知晓《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试规则(试行)》(详情见附件6)要求,检查课程免试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提供的纸质材料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导致课程免试不成功或免试错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2.免试审核结论为“审核通过”不代表所有课程审核通过,考生需要再详情中查看每科申请课程的具体审核结论。
(一) 更改考籍是指对考生有误或经公安机关合法变更的个人信息进行更正,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电子照片一经采集,原则上不予更改。
1.《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更改考籍申请表》(见附件2)。
① 更改姓名须提交含现用名和曾用名的户口簿单页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若户口簿上无曾用名,需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② 更改身份证号须提交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更正证明原件;
(三)特别说明:需更换已注册专业的考生,须在考籍更改申请时间内提交《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更换申请表》附件4。(提交方式请查看本通知的“办理流程”)
课程免试和考籍更改办理结果将于2021年11月15日公布,届时考生可自行登录管理端查看。如有疑问请咨询所属助学点。